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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2024江西风景独好影像大赛”5幅图片作品奖项的公告
中国国家地理·极景中国“2024江西风景独好影像大赛”由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联合主办。大赛旨在通过摄影艺术的形式,全面展示江西省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民俗风情,树立江西“如画江西 风景独好”国际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江西故事。
大赛参赛作品6000余幅,经过严格的评审公示流程,最终评选出图片单元和视频单元共30幅获奖作品和50幅入围作品。
在获奖结果发布后,接到群众对个别入选作品提出违规质疑和监督意见,经专家鉴定,以下五幅作品违反征稿启事中第九条关于维护照片真实性的原则规定,组委会与作者本人沟通确认了违规事实,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取消违规作品的奖项,空缺奖项不再递补。
1、
正式决定取消红色记忆组[井冈星火红艳艳]作品的一等奖的奖项。
2、
正式决定取消红色记忆组[中国革命的摇篮]作品的三等奖的奖项。
3、
正式决定取消红色记忆组[致敬先烈]作品的入围的奖项。
4、
正式决定取消绿色家园组[呵护]作品的三等奖的奖项。
5、
正式决定取消古色传承[喜庆日子]作品的入围的奖项。
鉴于本次大赛为首届助力江西文旅宣传的影像大赛,考虑新冠疫情期间对摄影创作产生了一定影响,为更全面、立体地展示江西文旅风貌,给予更多江西摄影佳作展示机会,主办双方一致决定对参赛作品的拍摄时间予以放宽,在自然和人文景观没有原则改变的前提下,对拍摄时间不做要求。
最后,感谢所有摄影师对“2024江西风景独好影像大赛”的支持与关注,共同助力江西文旅的宣传,也欢迎社会各界对获奖及入围作品影像真实性进行监督。
大赛组委会邮箱:2024yingsai@cng.com.cn
2024江西风景独好影像大赛组委会
2025年1月6日
参赛须知
一、
投稿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4日 23:59
二、
参赛影像(含图片和视频)拍摄地区:江西省范围内
三、
评选资格:
大赛参赛作品得分由大众评审得分(40%)+专家评审得分(60%)两部分组成,最终以总分排序得出获奖作品。参赛者可同时参与图片单元和视频单元的评选,但每个单元获奖作品不论组别,仅以最高获得奖项为准,且仅获奖1次,不同单元参赛最高仅可获得2次奖项。
四、
参赛资格:
① 大赛欢迎来自国内外的参赛者,参赛者没有国籍、性别、年龄限制,但本次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赞助商、图片单元评委、视频单元评委、评委的直系亲属及评委所在机构、所属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参赛。
② 使用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作品(图片和视频)不得参赛。
五、
取消资格:在大赛的任何阶段,任何不符合大赛规则的参赛作品或参赛者被大赛组委会发现后,都会被取消参赛资格,同时取消已获奖项。
六、
参赛费用: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用。
七、
作品拍摄时间:照片必须是在过去3年内拍摄的。拍摄日期必须在2021年 9 月 25日(含)之后,并根据要求提供证明。
八、
参赛作品技术要求:
① 图片单元:格式为 JPG 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5MB,图片短边不低于2160。
② 视频单元:格式为 MP4/MOV 格式,4K高清、单个文件时长不超过5分钟。
九、
后期处理规则:
① 参赛图片作品不得人为去除EXIF信息(胶片作品需保留底片备查),不得添加任何影响摄影作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LOGO、签名、水印及修饰性边框;
② 接受彩色及黑白摄影作品;
③ 参赛作品允许进行合理的数码调节,其中包括色调和对比度、局部额外曝光、局部遮光、裁剪、锐化、降噪、微小的清理工作(例如:去除传感器上的灰尘或透明胶片/扫描件上的划痕以及消除色差),接受使用高动态范围成像(HDR)、多重曝光、全景拼接、景深合成、显微摄影、堆栈等数码调节,但前提是这些数码调节遵守了大赛的真实性原则(让自然真实地再现),不会欺骗观众或者歪曲大自然的真实性,或者是照相机原始捕捉到的内容。
④ 参赛摄影作品不允许进行以下的数码调节:添加、移动或移除物体、人物等;去除污迹、加光、反向散射、气泡、碎片或类似物品;合成、绘制前景/涂去背景。
⑤ 参赛作品允许裁剪,但如果裁剪掉的部分大于原始图像的35%,则评委不会优先考虑此照片。
十、
文字说明:
① 提交作品时,填写的文字说明信息必须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并包括对下述内容的描述:标题、说明、确切地点等。
② 填写翔实生动的文字说明有助于评委更好地理解您的作品。注:文字说明不得暴露个人身份信息,例如姓名、供职单位等。评委将不考虑透露个人身份信息的参赛作品。
十一、
参赛者认同大赛所有上传作品(图片和视频)将被放置到互联网展示,或刊载于报纸、期刊、电视、户外广告以及评选活动的大赛相关材料中。参赛者作品提交上传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为与大赛宣传相关之目的,拥有参赛者作品的免费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
十二、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为与大赛相关之目的,对于其上传的作品不限形式和载体地享有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展览、汇编、出版、翻译、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
十三、
参赛者同意组委会在大赛相关活动中公布作者真实姓名、拍摄地点等信息,同意组委会在必要情况下通过注册信息与参赛者取得联系。组委会承诺仅在与比赛相关的范畴内使用参赛者提供的个人信息。
十四、
参赛者须遵守各地区航拍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应履行适航资格、计划申报等相关手续,安全飞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大赛不接收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重点敏感单位及附近、军事管制区、机场净空保护区以及北京市等禁止航拍的省市区域内的航拍作品。
十五、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因传播需要对参赛视频作品进行必要的剪辑。
十六、
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音乐版权、字体版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者承担。
十七、
参赛作品由参赛者制作提供。作品内容如涉及第三方权益争议,与活动主办方无关,全部法律责任由参赛者独立承担。
十八、
因参赛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十九、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联合大赛评审委员会最终做出的评选结果。
二十、
凡提交上传作品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